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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護理科圖書儀器設備委員會規定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護理科圖書儀器設備委員會規定

民國105年01月05日科務會議訂定

民國105年01月0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 本委員會之職掌如下:

  (一) 負責規劃本科圖書之採購及管理事項。

  (二) 負責規劃本科儀器之採購及管理事項。

  (三) 實驗室管理

 

二、 本委員會設委員五至七人;由本科管理實驗教師,再依意願及協調方式產  生,任期一年,且得連任,科主任為當然委員。

 

三、 本委員會設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委員互選產生,任  期一年。

 

四、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兩次,並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 本委員會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六、 本委員會會議時,必須二分之一以上委員親自出席始可開會,議決事項須由出  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可通過,通過事項須提交科務會議議決。

 

七、 本規定經科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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