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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護理科學生修業注意事項
民國105年10月26日科務會議訂定 一、 護理科學生修業注意事項目的為: 1. 幫助學生瞭解護理科學程規劃。 2. 協助學生能依據授課辦法及相關規定進行選課。 3. 培養學生主動參與自我學習生涯規劃的責任心。 二、 護理科實習修習課程原則: 1. 為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及提升臨床實務操作能力,特訂定各護理實驗課程之技術能能力指標,學生須於各科護理實習前完成該科目護理技術能力指標之鑑定。 2. 能力指標評核包括學生自我練習、鑑定測試及臨床實習三階段。 3. 學生進行護理技術自我練習時,應確實紀錄練習的日期,如遇有疑問,應隨時請教授課教師。 4. 學生護理技術能力指標鑑定以65分為及格標準,低於及格標準者需進行補救教學及技術補考,並暫緩安排臨床實習,直至所有指標鑑定及格,始得進入醫療院所實習。 5. 學生於實習期間應儘量爭取各項護理技術之操作經驗。每完成技術時,須於學習護照上註明執行日期,並由指導人員簽章認證。 l 護理技術能力指標考試由授課教師負責監考,指標未通過者需經過各課程輔導程序後補考(該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後三天內完成)。 l 凡護理技術能力指標考試未通過之學生,該科目總成績不得高於55分。 6. 擋修內容
l 實施程序: (1) 由授課老師於學期結束1週內,填寫「實習課程擋修學生名單」,送交護理科及實習組。 (2) 實習組於接獲通知後,通知被擋修之學生及臨床指導老師。 (3) 擋修科目成績及格後,學生至實習組填寫「護理科學生重補修實習課程申請表」 (4) 學生於選課階段,加退選實習科目。 (5) 請於實習後兩週,實習組將該實習課程之確認實習名單送交課務組,以利製作學生成績冊。 三、學生選課隨班重補修相關規定請參閱學生手冊「學生選課隨班重補修、暑期開班授課辦法」。 四、必修科目必需隨班修課,其與重、補修課程上課時間不得-衝突,倘有衝突,不得退選或換班(特殊身份生除外),並應於規定期限內改選或退選;否則其上課時間相互衝突之所有科目,均不承認其學分。 五、轉學、轉科、復學、延畢、實習、應屆畢業及非本科等特殊身份生,辦理跨科、換班、加退選等申請,需由導師、該科目授課老師及科主任同意,並經科彙整後會簽各相關科系及單位核可。 六、舉辦重、補修步驟如下: 1. 一般課程 檢視預備重、補修科目授課的時間 ↓ 沒有衝堂
教務處課務組取重補修單 ↓
依需求填寫重補修單
↓親送
導師審核同意
↓親送
科目授課教師審核同意
↓親送
護理科科主任審核同意
↓親送
教務處課務組審核同意
↓
學生取得學生存根聯,確認完成選課
2.實習課程 護理科專任老師及導師輔導 ↓ 檢視預備重、補修實習時間 ↓ 學生於前一學期至實習組填寫「護理科學生重補修實習課程申請單」 ↓ 上網或人工選課 ↓ 導師審核同意 ↓親送 實習組審核同意 ↓核可 ↓不核可 課務組完成修課名單 實習組或課務組通知學生本人 ↓ 護理科科主任審核同意 ↓繳至實習組 實習組安排實習單位及梯次
七、本辦法公佈於本科網頁。
民國105年10月26日科務會議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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