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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護理科科務會議設置要點
民國105年01月05日科務會議訂定 民國105年01月0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科務會議之定位 依據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組織規程第29條第六款規定,訂定護理科(以下簡稱本科)設置要點。本科設科務會議,以因應護理科科務運作之需要,為科務最高決策會議,議決科務重大事項。 二、科務會議之組成 科務會議由科主任、本科專任教師組成。科主任為主席,必要時得邀請兼任教師、助教、職員、學生代表(護理科科學會會長或副會長)列席。 三、科務會議之召開 科務會議由科主任召開並主持之,本會議隔週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本會議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四、科務會議之職掌 (一)、研議行政會議決議案之推動事宜。 (二)、研議校務會議決議案之推動事宜。 (三)、擬訂本科科務發展計畫。 (四)、評審本科有關教師之聘任。 (五)、複審教師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事項。 (六)、審議本科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 (七)、審議本科組織規程及各種章則。 (八)、研議其他與本科行政、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發展之相關事項。 (九)、研議自我評鑑有關事宜。 (十)、決議科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事項。 (十一)、研議其他相關科務事項。 五、科務會議常設委員會之職掌 科務會議設下列常設委員會: (一)、科務發展委員會。 (二)、教師評審委員會。 (三)、課程委員會。 (四)、教師專業發展委員會。 (五)、圖書儀器設備委員會。 (六)、學生事務委員會。 六、前條各委員會之召集人由本會議決定或由科主任指定。 七、本要點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科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