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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僅限低收入戶(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前學期成績總平均及格。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審核成績。
二、申請方式:詳填申請書,向學務處提出申請。
三、提供證明: 低收入戶證明及前學期成績單。
四、截止日期: 10/15 (中午12:00)
(表一)學產申請表格.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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