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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檢送「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獎助對象:全台大專院校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目前四年級學生),畢業後有致於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二、獎助條件: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5分(含)以上,實習成績達80分(含)以上,若申請期間尚無實習成績者,將以提供實習成績之時進行資格審查,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或前學年度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經由護理系(科)主任推薦,得申請本獎助。
三、申請方法: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下列時間內回寄:每年03月31日獎助學金申請截止日(護理部),以郵戳為憑寄至本院護理部收,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

更多詳細訊息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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