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108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僅限低收入戶(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前學期成績總平均及格。
二、申請方式:詳填申請書(如附件),向學務處提出申請。
三、提供證明: 前學期成績單及學生印章。
四、申請期限: 2/27-3/26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