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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建教合作就學獎助金作業開始徵件,
說明:
(一) 獎助金金額:
獎助學金金額:獎助學雜費或生活津貼每學期3萬元整(公、
(二) 申請條件:
1. 操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2. 學業成績需各科及格且且總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以上。
3. 實習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4. 能確實遵守應盡義務者。
5. 清寒學生、原住民學生符合上列條件者優先錄取。
(三) 申請方式:
1. 第一學期9月30日截止。
2. 學生向各校獎助金窗口提交申請檢附資料,並由該校進行篩選後,
3. 申請書遞交後,不得更改申請獎助金年期(一律自申請學期至畢業學
4. 申請者繳交檢附資料:
(1) 「建教合作就學獎助金申請書」。
(2) 導師推薦函。
(3) 申請人之操行成績、學業及實習成績證明:在學學生:全部學期學業
(4) 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學生戶口名簿影本。
(6) 學生本人帳戶封面影本。
(7) 就學獎助金合約書:一式二份(請於面試時現場繳交)。
(四) 審核及撥款:
1. 由護理部進行書面審查、通過後將另行通知面試事宜。
2. 待核定名單公告:依院部核定日後公告。
3. 經核定接受本獎助金之學生應與本院簽訂「就學獎助金合約書」,
(五) 應盡義務:
接受本獎助金之學生在學期間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接受本獎助金之學生應遵守校規、敦品勵學、端正儀容舉止。
2. 在學期間應盡可能於本院開放之病房實習,
3.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應於畢業後,依據醫院規定之到職日,
(1) 每學期申請3萬元獎助金(公、私立學校均可申請)之就業義務期與
(8) 每學期申請6萬元獎助金(限私立學校)之就業義務期與接受獎助年
補充說明: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振興街45號 護理部 張宜華
各院校護理系或護理科五專四年級(含)以上、二技一年級(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