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109 學年度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請詳閱附件。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109 學年度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說明:
一、獎助對象:護理相關科系(含北醫學士後護理系)畢業前一年學生,
有志於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二、獎助條件:
(一)前學年度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8 分(含)以上,實習成績
83 分(含)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在 80 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
或前學年度該班成績前 1/3 者,經護理學系(科)主任推薦。
(二)最終錄取結果以醫院核定。
三、獎助內容及期間:
獎助學金金額以每人每學期五萬元為上限(以繳費證明核備),至多
補助兩學期。
四、審核通過後,需簽訂「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
後,應立即進入醫院服務,其服務年限為請領獎助學金之總年限
加一年。(已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畢業離校1 個月內辦理報到手
續;尚未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執照考試完畢一週內辦理報到手
續)。
五、歡迎領取本獎助學金者,能向校方申請至本院完成畢業前選習/或
最後一哩實習。
六、申請方法: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文件請以掛號郵
寄,於110 年03 月15 日前 (郵戳為憑),寄至護理部王錦雲督
導長收。
七、諮詢窗口:護理部王錦雲督導長【電話:02-29307930 分機: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