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本(110)年「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數位化服務計畫」,請轉知並鼓勵服務團隊或個人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旨揭計畫係鼓勵國內大專校院及非營利組織辦理跨校或組織青年海外志工專業培訓,以提升服務方案品質,增進青年海外服務相關知能,另結合大專校院及非營利組織,運用青年所學專長與知能,以數位化服務方式提供其他國家服務。
二、旨揭計畫重點節錄如下:
(一)申請對象:透過國內大專校院或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間:第一階段於當年度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第二階段於當年度6月30日前提出申請,皆需於當年度11月30日前辦理完成。
(三)實踐企劃分為跨校或組織青年海外志工專業培訓及數位化服務2類,茲說明如下:
1、跨校或組織青年海外志工專業培訓:
(1)結合不同單位,辦理跨校或組織之青年海外志工知能培訓、工作坊或講座等海外志工專業培訓。
(2)培訓內容以在地國際化、團隊能力建構、服務方案設計、執行及評估,及跨文化相關知能之培訓等精進服務方案和提升海外志工專業知能為原則。
(3)培訓活動每場次至少4小時,且至少3校或組織、30人參與培訓活動,其中非申請單位人數至少佔所有參與人數四分之一。
2、數位化服務:
(1)以數位化工具為海外(臺澎金馬以外地區)從事志工服務,或是參與海外志工服務相關線上計畫。
(2)事前準備包括青年志工專業培訓及受服務機構/單位之需求分析。
(3)服務須針對服務者、受服務者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關聯,規劃預期效益及完成服務後成效評估(含量化、質化之內容),並於服務完成後辦理成果分享相關活動。
(4)青年(團隊)服務完成後應辦理實體或線上成果分享,若辦理實體分享活動,活動時間至少3小時,累計參加人次須達至少50人次;若辦理線上分享活動,累計觀看人次須達至少500人次。
3、補助項目包括實踐企劃執行必要費用(如講師費、膳費、租借場地和設備器材、製作影片、辦理專業知能培訓或活動、投保保險等),惟活動之財產購置、設備維護、行政管理費等經費不予補助。
4、本署將依申請企劃之完整性、可執行性及影響性等面向酌予補助,每案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
5、如為「數位化服務」類別,除核定團隊補助額度外,針對原住民、新住民或經濟弱勢家庭之青年,加額補助每名5,000元。
6、如「數位化服務」之團隊結合外籍生,其外籍生國籍與服務國別相同者,則針對每名外籍生,加額補助1,000元,惟前揭外籍生,每人僅能核定1案之加額補助,且每案件最多加額補助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