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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護理學會將辦理111年第2次「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作業,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一、為推動護理專業進階照護之發展,以提供病人高品質及高效率之服務,本會自110年9月起定期辦理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作業。
 二、證書更新採線上申請,請由http://www.act.e-twna.org.tw/Advanced 進入或由本會網站→進階/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申請→於右上角登入→以學會網路帳號登入後進行申請作業。相關規定及操作步驟請見進階護理師認證辦法、施行細則及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操作指引。
 三、受理日期:111年9月1日凌晨零時起至9月30日午夜12時止,請於規定受理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受理截止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本會認證細則,第四條第四項關於申請證書更新者,需檢具之發表證明一事,已於110年11月2日修訂,如說明五,第二項第五點,敬請務必詳閱。
 五、申請證書更新者,需注意以下事項:
  (一)本會活動會員(已繳交當年度會費)。
  (二)檢附:
   1、護理師執業執照(正反面)。
   2、2吋彩色照片檔。
   3、服務機構出具之在職證明,在職證明之時效為三個月內。
   4、服務機構出具之資歷證明:六年(含)以上護理臨床工作經驗。
   5、至申請日期六年內曾進行與現職工作領域相關之發表,下列三擇一:
    (1)經同儕審查之期刊原著(original article) (包含研究、實證、專案、個案等)或論述(review article)發表,且須為第一(first author)或通訊作者(correspondence author),需檢附期刊之刊登著作或尚未刊登之接受刊登證明。
    (2)研討會(競賽除外)之原著(original article) (包含研究、實證、專案等,不含個案報告)或論述(review article)之口頭或海報發表(oral or poster presentation),且須為第一(first author)作者,須檢附研討會發表證明(或接受發表和參加證明)及摘要。
    (3)投稿本會「實證健康照護知識館」A類「實證健康照護綜整文章」、B類「實證健康照護應用文章」或C類「實證健康照護指引文章」後取得發表證明,且須為第一作者(first author)或通訊作者(correspondence author),需檢附發表證明。
  (三)本次開放證書效期為112年7月31日以前(含)者申請更新,若申請更新通過,其效期銜接前次證書效期再加六年。
  (四)若證書超過效期仍須以更新方式辦理,更新後之效期以審查通過後之發證日期再加六年。
  (五)曾取得進階護理師證書者,僅得以更新方式辦理,不得以初審重新申請。
 六、檢附本會進階護理師認證辦法及施行細則參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twna.org.tw→進階/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相關檔案下載。
 七、線上申請時,佐證資料須以正本文件掃描成3MB以內彩色PDF檔或彩色圖檔上傳,各項目分別集結為一個檔案上傳,如執業執照正反兩面集結為一個檔上傳。照片檔請使用兩吋脫帽清晰彩色照片,3MB以內圖檔上傳。
 八、申請者須確認文件齊全後點選「送出申請」鍵,始完成線上申請程序,請務必把握時間完成申請作業。送審業經線上點選「送出申請」,一律不得要求退件及退費。(已繳費但未點選「送出申請」確認送審者,若因個人因素要求退件或超過受理期限,酌收50元行政處理費)。
 九、本次進階認證證書更新審查作業預計12月底於本會網頁公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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