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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本院為提昇臨床醫護水準,鼓勵各校護理系(科) 優秀在學學生與本院之產學合作,促進就業並增進雙方交流,特訂定優秀護理獎助學金發放準則。
 二、獎助對象: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
 三、獎助條件,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前兩學期學業成績各科及格、總平均皆78分(含)以上且實習成績達83分(含)以上。
  (二)前兩學期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
 除上述條件外,操性(德育)成績需達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並由護理系(科)主任推薦,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四、獎助內容與服務約定:本院提供符合資格且同意簽約二年之學生,10萬元之獎助學金。
 五、受獎助學生需簽訂「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到院服務。
 六、申請方法: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至本院護理部,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
 七、隨函檢附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一份。
 八、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截止至111年12月19日,採先申請先審制,名額有限,額滿即止。(審查結果個別通知)

★收件截止時間:111年09月19日中午12:00
請將資料填寫完整,交至科辦找姝祺老師,請撥分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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