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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護理學會舉辦[EPAs系列講座第二階段] EPAs的發展與應用工作坊
主   旨:本會將舉辦[EPAs系列講座第二階段] EPAs的發展與應用工作坊,敬請貴院/校推薦已完成第一階段課程之護理教學主管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辦理單位:台灣護理學會護理教育委員會
二、辦理日期:112年7月22日(星期六)
三、辦理地點:台灣護理學會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81號9樓)
四、參加對象:由各教學醫院或大專校院護理最高主管推薦具下列資格者(下列條件均須符合):
  (一)本會活動會員;
  (二)已全程參加本會於111-112年舉辦之[EPAs系列講座第一階段]「核心能力導向的課程設計研討會」者。惟曾參加過111年第二階段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
五、學員名額:5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為嘉惠多數醫療院所人員參加,本會保有調整報名名額之權利)
六、報 名 費:免費(午餐自理)
七、報名日期:112年6月26日至112年7月10日止受理推薦報名,於開放報名日期前報名者,恕不受理;逾期報名者需繳交300元行政作業費。
八、報名方式:
  (一)由各教學醫院或大專校院護理最高主管推薦具資格者,各機構以1名為限,恕不接受現場或個人自行報名。
  (二)於報名期限內,將「推薦報名表」(詳見附件)以E-MAIL傳送至本會(sierre@twna.org.tw)。
九、上課名單於112年7月12日公告在本會網站【學術活動/研習活動】中,請逕自上網查詢確認。
十、為珍惜資源及確保其他會員權益,敬請確認可以現場全程參與再行報名。當年度研習會二次未到者,第三次報名需繳交報名費300元。報名後不克出席者,最遲請於開課前7天(不含開課當日)填具「取消報名申請表」,以E-MAIL傳送至本會(sierre@twna.org.tw);若未出席且無依前述規定取消者,則記錄1次。本活動受理取消報名最後期限為112年7月14日。
十一、本課程不發予研習會證明書,活動當天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依規定辦理簽到(退),完成全程課程者,本會將於課後1個月內協助登錄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上傳公務人員時數;請學員於課後1個月,再至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護產積分管理資訊系統,查詢或下載上課紀錄。
十二、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本活動不提供紙本講義資料,請學員攜帶智慧型手機/平板,以掃描QRcode,於時限內下載講義及完成線上滿意度調查。另請自備環保杯參與活動,感謝您的配合!
十三、隨函檢附:課程表、推薦報名表、取消報名申請表、上課須知及簽到/退注意事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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