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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為遴聘暨培育優秀護理人才,茲提供獎助學金予貴校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以協助順利完成學業,並加入本院團隊服務蘭陽鄉親。 一、目的:為培育護理人才及穩定護理人力,鼓勵優秀護理學生畢業後進 入本院從事臨床照護工作,特定此辦法。 二、獎助對象:各大專院校護理系(科)畢業前一年在學學生。 三、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一項者 (一)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5分(含)以上,實習成績達80分(含)上(申請期間尚無實習成績者,將以提供實習成績時進行資格審查),操行(德育)成績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經護理系(科)主任推薦。 (二)前一學年度該班成績前1/3者,操行(德育)成績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經護理系(科)主任推薦。 四、獎助金額:一學年合計新台幣10萬元。 五、獎助期間:畢業前一學年上、下學期。 六、獎助名額:每年獎助20名學生。 七、申請作業: (一)於114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交至本校護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文件: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已完成註冊章戳印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理師證書影本(未具證書者免附)。 八、審核方式: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護理部進行書面審查及面試通過後,轉送人事室複審,核定後公布通過名單。 九、簽約時間: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遇國定假日或假日順延一日)。 十、獎助學金撥款:受獎助學生須簽訂「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到院服務;完成簽訂合約後,由本院匯入受獎助學生存摺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