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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中國大眾康寧互助會清寒獎學金暨急難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鼓勵同學踴躍申請。 申請期限:114年09月19日中午12:00前繳交申請書及導師訪談紀錄表至科辦意欣老師。 一、 清寒獎學金: (一) 領有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並獲得老師具名推薦者。 (三) 未領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二、 急難助學金: (一) 領有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 父母之一方重病無法謀生或死亡,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三) 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或輔具費支應有困難者。 (四) 學生家庭遭逢重大災變,致使生活陷入困境者。 (五) 特殊情形經導師專案提出,如學生因家庭經濟不佳,對於學雜費、書費、證照報名費支應有困難,經學校審核通過。 三、 清寒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1萬元整,名額視年度預算而定。 四、 急難救助學金發給標準: 1. 父母之一方重病無法謀生或死亡者:新臺幣2萬元至新臺幣5萬元 2. 傷重罹病者:新臺幣1萬元至新臺幣2萬元 3. 學生家庭遭逢重大災變者:新臺幣1萬元至新臺幣2萬元 4. 特殊情形經導師專案提出:新臺幣1仟元至新臺幣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