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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暨職涯飛揚獎助學金,敬請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 說明: 一、本院為提昇臨床醫護水準,鼓勵各校護理系(科) 優秀在學學生與本院之產學合作,促進就業並增進雙方交流,特訂定優秀護理獎助學金暨職涯飛揚獎助學金發放準則。 二、優秀護理獎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且並由護理系(科)主任推薦,得申請優秀護理獎助學金。 1.前學年度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8分(含)以上,實習成績 83分(含)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在 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 2.前學年度該班成績1/3者。 (三)發放金額:本院提供符合資格且同意簽約之學生,每人每學年12萬元之獎助學金,至多補助一學年。 (四)服務約定:受獎助學生需簽訂「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到院服務,其服務年限等同請領獎助學金之總年限。未如期履約者,應依未完成服務年限比例返還已支領獎助金額(不含利息)。 三、職涯飛揚獎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護理專科、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前兩年的在校學生。 (二)申請資格:前學年度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5分(含)以上,實習成績80分(含)以上,操性(德育)成績在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且經科、系、所主管推薦。 (三)發放金額:獎助學金每人每學年12萬元,至多補助二學年,經審核通過一次核發一學年12萬元。 (四)服務約定:受獎助學生需簽訂「職涯飛揚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至本院服務,其服務年限等同請領獎助學金之總年限。未如期履約者,應依未完成服務年限比例返還已支領獎助金額(不含利息)。 四、申請方法: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至本院護理部,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114學年度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114學年度職涯飛揚獎助學金」。 五、隨函檢附114學年度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及114學年度職涯飛揚獎助學金申請表。 六、獎助學金截止日期如下,採先申請先審制,名額有限,額滿即止。(審查結果個別通知) (一)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截止至115年05月15日。 (二)職涯飛揚獎助學金申請截止至114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