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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護理科設置要點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護理科設置要點

 

民國105年01 月05日科務會議訂定

民國105年01 月0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組織規程第8條規定,訂定護理科(以下簡稱本科)設置要點。

二、為使本科教學、教師研究、學生事務、科行政事務能順利運作管理,及科未來發展能妥善規劃進行,特訂定本辦法。

三、本科置科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實習組長一人、組員或辦事員二至三人。科主任、副主任一人、實習組長由校長依相關規定遴聘之,承校長之命,辦理科務行政及實習事宜。組員或辦事員承科主任之命,辦理本科各項行政事務。

四、本科設科務會議,由全體教師出席,議決本科除教師評審委員會職掌以外之重要事項。

五、本科設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本科教師人事及研究案。教師評審委員之產生及其他事項依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之。

六、本科設科務發展委員會,負責規劃本科近、中、長程之發展。科務發展委員之產生及其他事項依科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之。

七、本科設課程委員會,負責課程之規劃與教學事務之研擬。課程委員之產生及其他事項依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之。

八、本科設圖書儀器設備委員會,負責規劃本科圖書與儀器設備之採購及管理事項。圖書儀器設備委員之產生及其他事項依圖書儀器設備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之。

九、本科設學生事務委員會,負責處理科學會、學生輔導及就業相關事務。學生事務委員之產生及其他事項依學生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之。

十、本科設教師專業發展委員會,負責督導、規劃本科有關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事宜。

十一、本科設實習組,負責督導、規劃本科有關實習事務,實習組由實習組長及實習指導教師組成。

十二、本設置要點經科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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