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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護理科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民國114年03月25日科務會議訂定 民國114年05月0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 本科畢業門檻之訂定,係參酌本校之教學目標,以及學生畢業後銜接職場之專業需求,訂定學生畢業門檻之適用項目及其檢核標準。 二、 本要點所稱之學生畢業門檻,係指依本校學則之規定,修畢應修之學分之外再 就學生就業能力之需要,另行訂定相關檢核項目及標準稱之。適用109學年度(含) 以後入學之五專學制學生。 三、 學生在本科就學期間應通過畢業門檻:專業技能證照(詳見下表)及畢業生專業指標技術(學習護理)。學生參加下列相關證照課程及配套措施及格。
備註: (一)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檢(GEPT)初級初試以上 (二)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Key English Test以上 (三)大學院校英語能力測驗(CSEPT)第一級130~169分或第二級120~179分 (四)托福測驗(ITP TOEFL)337分以上或電腦化托福測驗(CBT TOEFL)90分以上 (五)國際英語語文測驗(雅思 IELTS)3級以上 (六)多益測驗(NEW TOEIC)300分以上。 (七)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20~39分ALTE Level 1 級以上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English)三項筆試105~149口試級分S-1+以上 (九)全民網路英語能力檢定(NETPAW)初級以上 (十)通用國際英文能力分級檢定(G-TELP)Level 4以上 (十一)全球英檢(GET)A2級以上 (十二)多益普級(TOEIC Bridge)134分以上 (十三)安格國際英檢(Anglia Certificate of English)A2級以上 (十四)英文單字能力(Vocabulary Quotient Credential)〔Certiport, Inc.〕 四、 護理科學生畢業門檻審查委員會由護理科學生事務委員會派任組成,進行學生畢業資格之審核及規劃相關輔導配套措施,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加開會議,針對輔導學生通過畢業門檻之經驗與心得交換意見,並商討改進方法。 五、學生若以同等級專業技能證照作為畢業門檻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認定。 六、學生符合畢業門檻並取得相關證明,通過「護理科學生畢業門檻審核委員會」的審核後,才能滿足畢業條件。 七、本實施要點未規定事項,依學校其他相關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八、本實施要點經科務會議通過後,送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