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為公紀念醫院徵求本校應屆畢業生到院服務
一、附件公文。
二、徵求條件:
1.專科(含)以上畢業,具中華民國籍。
2.在學期間身心健康無異狀況者。
推薦畢業生至為恭醫院服務(操行甲等八十分、學習及實習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108.04.09財團法人為公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