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第34屆會員代表任期將於115年12月31日屆滿,依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辦理旨揭選舉。
二、依前項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會會員代表之人數,按已繳當年會費會員人數決定,每滿110人可選出會員代表1人,餘額滿30人(含)者,得加選1人;會員人數未滿110人但達30人者,可選出1人。
三、敬請貴機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護理部門於115年6月30日前,上網填覆「第35屆會員代表選舉」選務資料調查(https://forms.gle/f9jq555roxMHxM7H7),以利後續選務資料寄送(選務資料將於選舉日前5至7天以宅急便寄達)。
(二)「選舉名冊」統計截止日為115年8月15日(以匯款日期為憑),逾期繳費者恕無法列入名冊。另請務必提醒貴屬同仁於截止日前,至本會網站(https://www.twna.org.tw)確認個人「會員資料」及「服務機構」之正確性,以維護選舉權益。
(三)已退休未執業之會員,本會將依其通訊地址,安排至所屬縣市票櫃地點投票選舉;若欲於原服務機構票櫃投票選舉,請會員本人自行與原任機構協議處理。
(四)會員人數滿30人(含)以上之機構,請於機構所在地設置票櫃,並依規定於115年9月23日當日辦理選舉,自行選出會員代表;若未依規定辦理且經查證屬實者,該票櫃視同未投票,亦不得補選。
(五)會員人數未滿30人之機構,則由本會安排票櫃設置地點。
四、隨函檢附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及會員系統操作簡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