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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

一、獎助對象:

(一)畢業前一年、一年半及兩年之大專院校護理科系學生。
(二)及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

二、獎助條件:

(一)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符合資格者依名
額擇優獎助。
(二)第2次(含)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因與本院已簽約,故申請之學業及操行成績維持以往之規定。
(三)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且校方未
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

三、獎助內容及期間:

(一)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以下同)六萬元整。
(二)獎助期間:最後一學年申請者為在學期間共二學期。

四、受獎助學生需簽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例如:申請二學期獎助金,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

五、第一次申請之學生,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 (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六、上開相關申請訊息亦公告於本院網站中,請依據公告訊息流程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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