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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校區】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以上之處分,高中職以上學校前學期成績總平均及格。一年級新生上學 期免審核成績。 二、申請方式:詳填申請書,向學務處課外組提出申請。 三、提供證明: a、前一學期成績單 b、提供獎懲紀錄 c、學生印章 e、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日期為109年8月、9月、10月之三個月份中取得者) f、學產申請表 四、申請期限: 9/7(一)~10/5(一)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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