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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護理學會辦理112年第2次「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作業
說 明: 一、為推動護理專業進階照護之發展,以提供病人高品質及高效率之服務,本會自110年9月起定期辦理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作業。 二、證書更新採線上申請,請由http://www.act.e-twna.org.tw/Advanced 進入或由本會網站→進階/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申請→於右上角登入→以學會網路帳號登入後進行申請作業。相關規定及操作步驟請見進階護理師認證辦法、施行細則及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操作指引。 三、受理日期:112年9月1日凌晨零時起至9月30日午夜12時止,請於規定受理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受理截止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申請證書更新者,需注意以下事項: (一)本次開放證書效期為113年7月31日(含)以前者申請更新,若申請更新通過,其效期銜接前次證書效期再加六年。例如:證書效期為113年7月31日,通過後更新後之證書,發證日期為112年12月30日,證書效期為119年7月31日。 (二)若證書超過效期仍須以更新方式辦理,更新後之效期以審查通過後之發證日期再加六年。 (三)曾取得進階護理師證書者,僅得以更新方式辦理,不得以初審重新申請。 五、檢附本會進階護理師認證辦法及施行細則參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twna.org.tw→進階/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相關檔案下載。 六、線上申請時,佐證資料須以正本文件掃描成3MB以內彩色PDF檔或彩色圖檔上傳,各項目分別集結為一個檔案上傳,如執業執照正反兩面集結為一個檔上傳。照片檔請使用兩吋脫帽清晰彩色照片,3MB以內圖檔上傳。 七、申請者須確認文件齊全後點選「送出申請」鍵,始完成線上申請程序,請務必把握時間完成申請作業。送審業經線上點選「送出申請」,一律不得要求退件及退費。(已繳費但未點選「送出申請」確認送審者,若因個人因素要求退件或超過受理期限,酌收50元行政處理費)。 八、本次進階認證證書更新審查作業預計12月底於本會網頁公告結果。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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