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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第2次各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申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獎助金(以下簡稱獎助金)審查結果公告。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部 審查結果公告起訖日期: 2023/11/30-2023/12/15 錄取名額: 正取37名 正取名單: 謝○嘉、沈○妮、羅○竣、江○淳、羅○安、葉○菱、林○妏、黃○瑜、 彭○婷、梁○媃、林○君、郭○頡、蔡○修、吳○辰、蕭○潔、賴○瑄、 王○睿、王○華、賴○妮、李○雩、梁○慈、賴○湄、顏○韋、鄭○枝、 吳○玟、彭○綸、歐○芳、塗○婷、張○璇、李○萱、鍾○錡、陳○樺、 王○琁、宋○菲、林○彤、呂○珊、蔡○娣 備註事項: 獎助金計新臺幣6萬元整,費用預估於12月底前核發完畢。 如因個人因素欲放棄獎助金者,請填具『退還領取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通知書』(如附件一),並於112年12月13日前掛號郵寄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部【(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院本部4樓護理部】。 新申請獎助金學生,雙方簽署之獎助金服務合約書乙份,預計於公告結束後兩周內以掛號方式寄送至錄取同學之通訊地址。 【再次提醒】申請一年以上獎助金者,應於每學期開學後繳交當學期在學證明及前一學期成績証明、申請表,向本部申請該學期獎助金資料備查,且每學期獎助金比照規範核發之。 一年級上學期申請者先提送申請,後補資料核發經費方式進行:一上學期結束後,補成績單,確認符合補助者再核發費用。 附件資料: 附件一:退還領取獎助金通知書。 本院獎助學金學生於畢業後須於本院提供勞務,故所領獎助金額會列入所得。 合約解消或提前終止,依約應繳還之獎助金,應無條件給付予本院;已申報之所得,依所得扣繳法令規定不得在所得中扣除。 發布機關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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