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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學期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優秀學生獎助金實施辦法」
一、 申請對象
1.護理科系畢業前二年學生(大學三、四年級;五專四、五年級;四技三、四年級;二
技一、二年級)。
二、申請條件(符合其中任一項)
1.具護理師證照
2.當時申請之前一學年學業成績 75 分(含)以上、實習成績 75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甲
等或 80 分(含)以上。
三、申請時間
每年 2 月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前提出申請。
四、獎助名額與金額
1.補助名額:10 名/年,申請獎助人數超過名額時,依成績高低優先獎助條件。
2.獎助金額:12 萬元/年。
五、申請方式
學生於申請截止日前備妥相關資料向校方提出申請,檢附資料如下:
(1)申請表。(附件一)
(2)在學成績證明影本。
(3)自傳(含成長過程、求學經歷、在校表現及未來生涯規劃)。
六、審核方式:
1.學生向校方護理提交申請檢附資料,校方初審通過後將名單造冊並檢附資料行文醫
院護理部,由醫院護理部審核議定之。
2.獎助名單確認後由醫院行文寄送合約書一式 2 份,由學校協助學生簽妥合約書後,
一份交由學生自存,一份連同身分證及存摺封面影本回寄醫院。
七、獎助金請款及發放
通過獎助金審查之名單,經本院審核通過後匯款至學生個人帳戶,或院方統一將獎助
金匯給學校,由學校轉發給學生
八、應盡義務
1.受補助學生應依補助年限簽訂並履行就業約(補助 1 年即就業 1 年,補助 2 年即就業
2 年)。
2.接受獎助學金學生未如期畢業,或畢業後至隔年 9 月 30 日未考取護理師執照者,應
償還未履行合約年限之獎助金,並接受醫院調整職務。
3.獎助學生在學期間應盡可能於本院實習,並優先至本院參加最後一哩之臨床選習。
畢業後,服務科別則依據本院護理部實際編制缺額單位分發。
4.受補助者服務滿一年,優先保留在職進修名額。

★收件截止時間:112年2月22日中午12:00
請將資料填寫完整,交至科辦找姝祺老師,請撥分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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