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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大專院校推薦應屆畢業生面試活動,請詳閱說明。
一、參與推薦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 (二)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對於 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 (三)推甄學生以大(專)學護理(科)系(含五專、二技、四技、學士班、學士後護理、 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均可。 二、進用方式: (一)經學校推甄,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體檢合格者,視缺額依序通知進用。 (二)到職時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護理」職稱進用;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實 習護理」進用。 三、推薦學生經該院甄試錄取後,預計於112年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 月等梯次報到。詳細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資料,由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四、請各學院(校)勿同壹名學生重複推甄多處醫療機構,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及本 院進用之困擾。 五、推薦學生請依附件表格列冊,於112年3月17日前以WORD電子檔回傳;另推甄面試 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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