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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專任教師研修、諮詢及上班時間表
專任教師研修及上班時間(含諮詢)時間調查說明
一、教師研修自開學第一週開始,110-1學期教師研修假及上班時間調查,敬請各系(科)、中心協助將資料彙整後送交各院院辦,由各院彙整呈校長核定後送人事室登錄。
二、教師專業成長計畫申請說明:
依 據:「康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辦法」及「康寧大學教師服務規則」辦理。
實施方式:
專任教師配合專業成長需求,得申請研修假,每週最多一日。研修假申請規定如下:
1.兼任行政主管職務或一般行政職務者,每學期得申請研修假每週0.5日,免提專業成長計畫書。
2.專任教師每學期得提出專業成長計畫書,經學審會審查通過並經校長核准,得申請研修假每週0.5日。
3.專任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每學期得再額外申請研修假每週0.5日:
(1)、進修第二專長轉換之學位者,依實際需要核給。
(2)、接受教補款以外之政府機關專案研究計畫,需額外研究時間,且預期對本校有具體貢獻者。
申請研修假,應由當事人填具專業成長計畫申請表,並依上開規定檢附具相關之專業成長計畫及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該單位主管同意後,由各院彙整教師申請案,呈校長核定送交人事室
三、教師進修博士公假申請:每學期請以電子公文專簽辦理
依據:康寧大學教師研究進修申請辦法
對象:經校教評會議審議通過之教師,其授課鐘點依各職級基本時數,為期三年,進修期間不得支領日間超鐘點費及在校外兼職、兼課。若有違本款規定者,本校將立即終 止其在職進修資格。   
電子公文窗口流程如下:
申請教師(通過進修簽文)à科、系、中心à院、中心à教務處à人事室à祕書室
█奉核後,請以公文系統副知科、系、院及人事室。
PS:進修博士公假最多得申請一天(不含研修,研修請依研修規定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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