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護理科圖書儀器設備委員會規定
民國105年01月05日科務會議訂定
民國105年01月0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 本委員會之職掌如下:
(一) 負責規劃本科圖書之採購及管理事項。
(二) 負責規劃本科儀器之採購及管理事項。
(三) 實驗室管理
二、 本委員會設委員五至七人;由本科管理實驗室教師,再依意願及協調方式產 生,任期一年,且得連任,科主任為當然委員。
三、 本委員會設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委員互選產生,任 期一年。
四、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兩次,並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 本委員會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六、 本委員會會議時,必須二分之一以上委員親自出席始可開會,議決事項須由出 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可通過,通過事項須提交科務會議議決。
七、 本規定經科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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