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護理科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規定
民國105年01月05日科務會議訂定
民國105年01月0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 本科畢業門檻之訂定,係參酌本校之教學目標,以及學生畢業後銜接職場之專 業需求,訂定學生畢業門檻之適用項目及其檢核標準。
二、 本要點所稱之學生畢業門檻,係指依本校學則之規定,修畢應修之學分之外再 就學生就業能力之需要,另行訂定相關檢核項目及標準稱之。適用101學年度(含) 以後入學之五專學制學生。
三、 學生在本科就學期間應取得三張證照:專業技能證照、CPR證照、志願服務證及畢業生專業指標技術(學習護理)。學生參加下列相關證照課程及配套措施及格。
101學年度、102學年度入學學生
畢業條件
|
輔導措施
(課程配合)
|
配套措施
|
1.專業技能證照乙張(ACLS證照或同等級專業技能證照)
2.CPR 證照乙張
3.志願服務證(在醫院或社區專業服務16小時以上)
4.通過專業指標技術 (學習護照)
|
1.急症護理學概論
2.重症護理學概論
3.社區護理學
|
未通過之學生,應於畢業前完成下列兩項活動:
1.參加本科於寒暑假辦理之證照輔導16小時並考試通過。
2.在醫院或社區參與專業服務學習至少16小時。
3.若因個人或實習單位無法執行,擬請「護理科學生事務委員會」個案處理。
|
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
畢業條件
|
輔導措施
(課程配合)
|
配套措施
|
1.中或英文打字至少30字以上證書
2.CPR 證照乙張
3.志願服務證(在醫院或社區專業服務16小時以上)
4.通過專業指標技術 (學習護照)
|
1.計算機概論課程
2.護理資訊
3.內外科護理學
4.社區護理學
|
未通過之學生,應於畢業前完成下列兩項活動:
1. 參與計算機概論課程補救教學4小時。
2.參加本科於寒暑假辦理之證照輔導16小時並考試通過。
3.在醫院或社區參與專業服務學習至少16小時。
4.若因個人或實習單位無法執行,擬請「護理科學生事務委員會」個案處理。
|
四、 學生若以同等級專業技能證照作為畢業門檻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 得認定。
五、 學生符合畢業門檻並取得相關證明,通過「護理科學生事務委員會」的審核 後,才能滿足畢業條件。
六、 本規定經科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
目前還沒有該資訊的任何評論